菏澤市生態環境局根據群眾反映與市場調研線索,對轄區內部分工業企業及養殖單位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進行了專項調查與突擊檢查。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 關于某化工廠涉嫌污水暗排問題的調查處理
調查組根據線索,對位于某工業園區的化工廠進行了深入排查。經查,該企業存在未按規定處理生產廢水的嫌疑。執法人員通過技術手段探測及開挖檢查,發現其廠區地下存在隱蔽的非標排放管道,涉嫌將未經充分處理的工業廢水通過此管道滲排至地下。
處理情況:
1. 立即責令停產: 生態環境部門已依法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生產,并對暗排管道進行封堵、拆除。
2. 立案嚴肅查處: 對該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擬處以高額罰款,并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3. 生態環境損害評估與修復: 已委托專業機構對周邊土壤及地下水進行采樣檢測,評估污染程度。責令企業制定并實施生態環境修復方案,承擔全部修復費用。
4. 信息公開: 將案件查處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二、 關于某木制品加工廠異味刺鼻問題的調查處理
針對群眾反映的某木制品廠周邊區域長期存在刺鼻異味的問題,調查組進行了現場勘查和廢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該廠涂裝、熱壓等工序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廢氣收集效率低下,治理設施老舊且運行不正常,導致未經有效處理的廢氣無組織排放,是產生刺鼻異味的主要原因。
處理情況:
1. 限期整改: 已向該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其立即對廢氣收集系統和治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 加強監管與監測: 整改期間,將增加對該企業的執法檢查頻次和廢氣監督性監測,直至其整改完成并通過驗收。
3. 依法處罰: 針對其廢氣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的行為,已啟動行政處罰程序。
三、 關于某養豬場外排異味擾民問題的調查處理
調查組對涉事養豬場進行了檢查。發現該養殖場糞污儲存設施密閉性不佳,厭氧發酵池管理不到位,導致惡臭氣體(主要成分為氨、硫化氫等)大量逸散。其沼液還田過程不規范,進一步加劇了周邊區域的異味問題。
處理情況:
1. 技術指導與整改: 環保部門聯合農業農村部門,向養殖場提供了糞污資源化利用和異味控制的技術指導方案。責令其對糞污儲存設施進行加蓋密封,優化發酵工藝,規范沼液施用,最大限度減少異味產生。
2. 建立長效機制: 要求養殖場建立健全日常環境管理制度,定期向周邊社區通報污染防治情況。
3. 跟蹤督導: 鄉鎮環保網格員將對該養殖場的整改情況進行持續跟蹤,確保措施落實到位。
與下一步工作
此次專項調查行動,是菏澤市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回應社會關切的具體體現。市場調研與群眾舉報相結合的模式,有效拓寬了問題發現渠道。
下一步,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將:
菏澤市生態環境局呼吁廣大企業切實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守法經營,綠色生產。歡迎社會各界繼續監督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共同守護綠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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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27 11:50:55